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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岗位调整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6:36    

劳动岗位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职位和职务等。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进行岗位调整。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

在企业进行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时,经过变更劳动合同后,如果需要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的基础上单方面调整其岗位。

脱密期:

对于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约定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劳动者同意: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劳动者同意调岗,用人单位也可以进行岗位调整。

客观情况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试用期不符合条件:

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女职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对于经职业健康检查被确诊为职业禁忌症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也有义务对其岗位进行相应的调整。

这些情形下的岗位调整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且调整过程应当合法、合理,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用人单位在实施调岗时,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并尽可能在书面形式上记录调岗的原因和结果,以避免未来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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