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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基数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39:28    

病假的计算基数主要依据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则以此约定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若实际履行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则以实际履行的工资为准。

集体合同补充原则

若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作明确约定,但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则依据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确定计算基数。

法定标准兜底原则

若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劳动者月工资,则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计算基数。此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根据员工的工龄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比例,具体如下:

病假6个月以内的计算系数: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计算公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病假工资} = \text{计算基数} ÷ \text{月计薪天数} × \text{计算系数} × \text{病假天数} \]

注意事项

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均应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通过合同、规章制度等将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作为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这些原则和计算方法为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既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也规范了企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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