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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场合悬挂国徽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2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以下场合应当悬挂国徽:

1.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3. 中央军事委员会;

4.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5. 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6. 外交部;

7. 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8.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9. 北京天安门城楼;

10. 人民大会堂;

11.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

12.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13. 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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