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违规建筑哪个部门处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04:57    

违规建筑的管理部门如下: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七款,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行为,只能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辖。

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乡镇政府: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违法建筑处置由乡镇政府负责。

镇执法队: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款,乡镇里的违法建筑,现在权利下放,都归镇执法队管。

综上所述,违规建筑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归属取决于违规建筑的类型、位置及具体情形。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