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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哪些需要调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3:06    

年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的项目主要包括:

职工福利费:

超出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工会经费:

超出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职工教育经费:

超出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业务招待费:

超出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中较低者的部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超出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

罚款、罚金、滞纳金:

这些支出通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超出利润总额12%的部分。

赞助支出:

通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准备金:

通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预提费用:

如果实际未发生,需要调增。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年限:

需要调增。

视同销售收入:

在会计上未确认为收入,但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税收入的金额。

其他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

如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要求的凭证,或超出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标准。

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税法规定进行具体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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