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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五一”期间这些车辆禁止上高速公路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23:33:00    

为加强2025年“五一”假期四川省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决定于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5日期间,对通行四川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四川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危险废物、大件物品等车辆通行。

2025年5月1日10时至20时、5月5日10时至20时,四川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相关车辆应当在禁止通行时段开始前,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除上述交通管制措施外,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量实时情况,适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车辆采取临时限制通行措施。

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靠右行驶,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各类媒体平台获取实时交通管理信息,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错峰出行、绿色出行。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96122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热线: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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