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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未婚生育罚款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4:12:46    

广西未婚生育的罚款金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一般罚款范围

未婚生育子女的罚款金额一般为5000元以上。

具体倍数

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按3倍至5倍征收。

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按5倍至7倍征收。

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按7倍至9倍征收。

违法生育第四个子女以上(含第四个)的,按上述标准计征倍数类推。

特殊情况

如果生育行为发生在当前居住地的,由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对于生育了三个子女和三个子女以上,并且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要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的税率加倍征税。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综上所述,广西未婚生育的罚款金额大致在5000元以上,具体金额将根据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的倍数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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