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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度自治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2:42:06    

高度自治权是指在一个国家结构中,地方行政区域(如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由中央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这些区域通常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政府授权,并且其宪制地位最终由中国宪法所确立。

具体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它们除了外交和国防事务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

行政管理权:

自行处理内部事务,包括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管理。

立法权:

制定适用于本区域的法律法规。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设立独立的法院,对区域内的案件进行审理和终审。

这种高度自治权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同时尊重和保障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性而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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