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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什么办理特种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06:07    

办理特种病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选择定点机构

参保人应选择具有开具门特资质的医院进行认定申请,并可就近选择区人民医院医保办或区中医院医保办进行申办。

携带必要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与申请鉴定特病相关的门诊、住院病历及检查结果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并需加盖医院鲜章。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不需制卡者提供1张照片)。

就诊与审批

携带上述材料至具有开具门特资质的医院进行认定申请,在医院端直接办理或到医保中心各经办窗口、“15分钟医保服务圈”窗口办理。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填写相关表格

在医院,符合条件的患者将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该表格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提交申请

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到医院相关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并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选择定点医院

参保人可携带全套病历资料,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治疗定点医院,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备案申请表》,由医师签字后,到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可选定2家医院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治疗。

异地就医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议:

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流程,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影响申请进度。

与医院的医保办公室或当地社保局保持沟通,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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