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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鉴定的证据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7:37    

司法鉴定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书证:

以文字或物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如病历、手术单、检查诊断报告单等。

物证:

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实物证据,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证人证言:

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视听资料:

以声音、图像等形式记录的证据。

电子数据:

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文档等。

鉴定意见:

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

勘验笔录:

对现场或物品进行勘验后所作的笔录。

现场笔录:

在案件现场所作的笔录。

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在检查、辨认、侦查实验过程中所作的笔录。

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案件性质和需要,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例如,在交通事故法医临床伤残等级鉴定中,可能需要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治疗记录、身份证明等材料。在医疗事故鉴定中,需要患者的就诊资料、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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