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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查封专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7:53:21    

法院查封专利权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与决定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决定。

协助执行通知书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保全的事项和期限,并附上法院的裁定书。

保全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六个月,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继续保全

如需继续保全,法院需在保全期限届满前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质权人权利

对出质的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时,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且不影响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不予登记的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时,如发现特定情形,可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以上步骤基于《专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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