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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终审了还有再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3:56:41    

终审后还存在再审的原因主要是为了 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尽管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即告终结,但法律文书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发现存在错误,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来进行纠正。

再审程序是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它不同于一审和二审,具有补救性质。通过再审程序,可以重新审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再审程序的启动有多种途径:

法院院长发现错误: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上级法院发现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程序的设置旨在保障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使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得到纠正,同时也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的最后一道司法防线。

综上所述,终审后还存在再审是为了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判决、裁定,并通过再审程序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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